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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两岸保险法青年学者论坛成功召开

2015-07-05 23:26 来源:未知 点击: 文字:(,,)

 

为加强海峡两岸保险法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保险法理论研究与立法创新,由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台湾保险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承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保险业法的修订与前瞻——首届两岸保险法青年学者论坛暨华南国仲保险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于2015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来自海峡两岸的知名保险法学者就保险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与风险处置法律制度、保险资金运用法律制度、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当代保险业立法与理论前沿等保险法理论及实务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丛林、台湾保险法学会副理事长林建智教授、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尹田教授、北航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分别在会上致辞。

在会上,李仕春主任首先从五个方面谈了保险法研究面临的大势:党中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国家法治进程进入快车道;中国大陆30年保险行业的累积,为未来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到2020年由保险大国转型为保险强国的目标确定,保险即将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在社会方方面面作用日益突出,风险社会要依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中国大陆的保险业法已进入快速修订和完善期,需要保险法学者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面对保险法研究的大势,如何借势而为、趁势而上,李仕春教授认为人和是关键:第一是保险法学者要精诚合作,保险法学研究会要广泛搭建平台,保险法学者要积极参与,共同把保险法学推进成为显学;第二是理论界与实务界要精诚合作,保险法学研究会聚集了大陆从事保险法学的最优秀的专家学者,保险法实务界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共同为国家的重大政策和法律的出台和完善形成我们的合力;第三是不同国家和地区要精诚合作,全球化的趋势已经无可回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法学学者和保险界不断加强交流,才能共同推动中国乃至全球保险行业的兴旺发达。

    “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很难想象保险业会有今天的繁荣。”丛林副主任指出,保险运作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而诚信的建立有赖于法律保障。特别是在保险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普通人生活一部分的背景下,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保险法》作为解决保险纠纷的权威依据,其重要性日渐凸显。对于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及其所从事的保险法学研究,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一直都在予以关注和支持。丛林表示,希望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在组织相关研究活动、确定研究专题时,能够关注到保险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反复出现而难以解决的保险纠纷问题,以及发生在保险监管领域中的各项重要问题,同时也希望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能够成为中国保险界的法学专家智库和青年人才储备库,能够向中国保险政策制定机构、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界推荐和输送优秀人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交流机制。

本次会议吸引了80多名来自海峡两岸监管层、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代表参会。其中,台湾方面的参会代表主要包括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曾玉琼女士、副总经理章明纯先生,台湾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董事长林建智教授、总经理张冠群教授,以及来自台湾中正大学、台中科技大学、新竹交通大学、辅仁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大陆方面的代表主要包括: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院长刘晓春先生,平安保险集团首席律师姚军先生、法律部副总经理窦文伟先生,东京海上日动(中国)副总经理沙银华先生,中国人保集团法律总监李祝用先生,中国人保财险法律部总经理邹志洪先生,国寿投资控股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康乐女士,中国再保险集团法律部总经理曹顺明先生,新华人寿保险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西刚先生,中银保险风险合规负责人刘清元先生,华泰财产保险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郑艳女士,华安财产保险风险合规负责人笪恺女士,以及来自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法院及仲裁机构等实务界代表,与来自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知名保险法学者。在会上,各方代表进行了充分而深入地交流,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cn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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