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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顺利召开

2022-12-07 11:46 来源:未知 点击: 文字:(,,)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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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腾讯会议顺利召开,并借助微信视频号与哔哩哔哩平台提供全程高清网络直播。本届年会的主题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的保险法修改与完善”。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主办,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承办,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教授、副校长吴立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俊峰,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尹田,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法律顾问姚军,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卫东,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韩长印,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林青,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彬,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保集团副总裁李祝用,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百余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共收录参会论文55篇,线上累计观看直播人次达43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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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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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方代表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教授、副校长吴立志在致辞中代表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对会议的召开表示了热烈祝贺,表示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对警察大学的关心和信任,希望以后在海外投资保险等方面与保险法学研究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并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疫情之后移步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面对面指导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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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俊峰对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围绕此次年会主题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保险法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人民至上为宗旨,持续推进保险法理论创新,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库作用”“培养保险法治人才,进一步优化研究会的内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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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尹田进行会长工作报告,就保险法研究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学术研讨活动、会长履职情况做了总结,就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在立法咨询工作方面和课题研究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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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法律顾问姚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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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年会主题,八位嘉宾进行主旨发言。武汉大学特聘教授曹守晔以《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保险法司法解释的修改与升华》为题,逐一梳理了《保险法》的四个司法解释,总结了司法解释的重要意义及实际效用,并就如何升华的问题提出了有力建议。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以《为保险法律制度守正创新提供司法保障——以司法实践为视角》为题,从“守正创新,确保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立足市场、发挥各方面作用,推动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立足互联网,确保保险创新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方面对保险业的司法实践进行总结和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以《保险公司的ESG制度建设》为题,从十个方面探讨了保险公司ESG的内容,对保险公司在社会责任以及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汇总和概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王伟以《保险业信用建设的若干思考》为题,就保险业需要关注信用建设的必要性、保险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路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以《投资类保险投保方知情权的系统扩张》为题,提出了保险立法中应当增加保险人的适当性审查义务以及投资类产品售后持续性的信息义务的观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正华以《试论<保险法>第34条滞后性——以驾乘险为视角》为题,提出《保险法》第34条的规定在投保时无法确定被保险人的情形中存在滞后性,应予以修订的观点。复旦大学保险系副教授陈冬梅以《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与策略》为题,深入阐释了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当着力于“解决人才难题”“以科技为抓手”“加快产品与服务标准的制定”“加大政策指导与支持”等方面予以有效应对。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副教授何启豪以《保险作为重大疫情风险治理机制的局限性及解决措施》为题,探讨了如何发挥保险作为风险治理的功能应对新冠疫情等重大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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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樊启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邢海宝、江苏高院立案庭庭长刘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伟参与与谈。

专场发言环节由四个专场组成。第一专场主题为“保险法基础理论”,第二场主题为“财产与责任保险”,第三组主题为“人寿与健康保险”,第四组主题为“保险法修订重点条款研讨”,近80余位与会专家和学者就以上主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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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专场“保险法基础理论”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卫东,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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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场共有八位嘉宾参与发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赛铮以《论共同富裕目标下普惠保险经营行为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为题,对普惠保险经营行为中信息披露义务的正当性、具体要求,以及保险公司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判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阐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青武以《论足额保险与否识别时点的规范》为题,探讨了识别时点规范适用于财产保险的范围、关于识别时点的分歧及其甄别、以及《保险法》第55条的修改完善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孙宏涛以《保险业第三方机构监管研究》为题,论述了保险业第三方机构的现存问题、法理基础、监管正当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切实的立法建议。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阎语以《商业保险协同治理问题探析》为题,从协同治理保险重新定位,介绍了商业保险协同社会治理的必要性、现存困境、完善路径。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讲师张晓萌以《民法典实施背景中保险法上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为题,主要针对《保险法》第17条关于格式条款提出了修改与完善建议。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豪杰以《<保险法>格式条款规则的完善:以<民法典>为鉴》为题,提出了在保留提示义务的基础上,通过降低说明标准来减轻保险人的负担、细化明确说明和说明的区分标准的观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旭东以《渔业互助契约的性质及赔付时间》为题,从问题意识、司法观点、渔业互助契约的保险法评价、渔业互助契约的性质、规范适用等方面入手进行了细致分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马明明以《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理论反思与制度重构》为题,讨论了启动保险公司破产程序、判断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标准,以及风险处置措施与破产行政前置批准程序等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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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法务总监曹顺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委会成员兼合规负责人斳毅,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规部负责人都星羽,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邢嘉栋参与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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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场“财产与责任保险”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韩长印,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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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场共有八位嘉宾参与发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李伟群以《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制度缺失及其矫正》为题,围绕“问题所在”“司法、法律适用及现行法的基本立场”“赋权的正当性与现实价值”“国外经验借鉴”“解决方案与修改建议”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分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飞以《健全共享单车领域风险应对的保险机制》为题,分析了共享单车保险的法律定位、承保方式、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等问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常鑫以《UBI车险的法理基础于中国规制方案》为题,详细介绍了“对价平衡原则的进一步实现:从风险分类到风险画像”“UBI车险对传统保险制度潜在缺陷的抑制与新挑战”“UBI车险的中国规制方案建构”等方面的具体内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志强以《论虚假陈述保证保险》为题,从《保险法》与《证券法》交叉的视角出发,论证了虚假陈述保证保险具有可行性的观点。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庆峰以《网络安全保险及其与传统保险制度的融合》为题,界定了网络安全的可保性及承包范围,提出了网络安全保险融入传统保险的可行制度措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范庆荣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中保险利益之解析》为题,在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利益功能的基础上,对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利益的功能证成、归属主体、规范时间点及责任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明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伟以《保险行业“黑产”现象的成因与应对》为题,针对实务中常见的恶意退保、保单套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以《董监高责任保险法律实务问题》为题,提出了建立吹哨人制度、监理公司的补偿制度、独立董事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等、完善本土的董责险产品、建立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完善中国董责险制度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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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刘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郭宏彬、中国太平洋财险保险股份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施月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郝磊,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紫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陆新峰参与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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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专场“人寿与健康保险”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林青,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政法论坛》副主编陈景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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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场共有七位嘉宾参与发言。腾讯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韩开创以《绿色保险、健康险、护理险等相关问题探讨》为题,在对新政分析的基础上研判了健康险、护理险的良好发展态势和美好发展愿景。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方乐华以《寿险保单强制执行的保险法思考》为题,探讨了寿险的特殊性以及相应的立法修订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游以《美国变额年金的法律定性与规范转向》为题,从比较法的视角进行论证,提出了变额年金应当回归到现代金融法的规范逻辑上来,强化投资权益保护适用导向的观点。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责任人刘文骥以《健康中国战略下人身保险立法的修改与完善》为题,主要从保险业与大健康产业的融合角度入手,就人身保险相关问题对《保险法》的修订提出了具体建议。上海立信金融学院讲师胡鹏以《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法律制度研究》为题,分析了工伤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险二者的关系,认为二者属于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的关系,应当成为我国的制度选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聂勇以《保险欺诈中虚假评残问题研究》为题,在简述虚假评残中“无残评残、虚高评残、参与度、衍生度”四项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应该构建职业监督审查司法等事项防范机制,加强流程管理,严守涉残案件,防范虚假评残。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罗建以《<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在学校文体活动中的适用困境及其保险法应对》为题,对《民法典》第1176条适用进行限制及扩展解释,分析了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困境,提出了保险法的应对思路,尝试探索保险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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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公司总监王西刚,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风险官刘清元,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谷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梅参与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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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专场“保险法修订重点条款研讨”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保集团副总裁李祝用,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主持。

在第一项研讨议题“保险合同”中,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亦文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郑睿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陈飞参与讨论了“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问题”;招商仁和人寿法律室经理孙苏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副教授何启豪参与讨论了“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问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邢海宝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青武参与讨论了“合同撤销权问题”;英大泰和财产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聂勇参与讨论了“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问题”;平安人寿法律经理夏心怡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红艳探讨了“格式条款无效情形问题”;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助理偶见参与探讨了“保险质押贷款问题”;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国平参与探讨了“保险利益问题”;烟台牟平区法院专委于秀丽参与探讨了“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问题”。在第二项研讨议题“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中,平安集团法律合规部经理赵伟北京德恒所合伙人贾辉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北京中伦文德律所合伙人李政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薄燕娜参与探讨了“保险公司治理问题”。在第三项研讨议题“保险经营规则”中,人保养老法规部张优优参与讨论了“年金保险问题”;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刘文骥参与讨论了“再保险问题”。在第四项研讨议题“保险消费者保护”中,平安理财公司合规管理经理李方银保监会调研员耿胜先泰康保险数据合规团队负责人王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游参与讨论了“保险消费者问题”;中信保诚人寿法律部负责人邱国群参与讨论了“合同外利益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周学峰温州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李媛媛参与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第五项研讨议题“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中,南京中院破产庭庭长王静参与讨论了“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问题”;北京大成所合伙人王德明参与讨论了“保单打折问题”。在第六项研讨议题“监管机构范围”中,平安财险法律合规部经理喻漫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何丽新参与讨论了“保险集团等机构监管问题”。在第七项研讨议题“其他相关问题”中,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欧秋钢、中保协法规部石志博、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方乐华参与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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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场发言环节结束后,本次大会进入闭幕式环节。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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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工会主席、高级法律顾问姚军宣布了本次年会优秀论文评奖结果,共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七名。随后,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致闭幕词,他表达了对本次年会取得良好效果的认可与肯定,向诸位参会嘉宾表示真诚感谢,对保险法学研究会提出了继续推动中国保险法治建设的殷切希望。最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武亦文作为2023年年会承办方武汉大学法学院代表致欢迎辞。本次年会在各位参会嘉宾的热烈祝贺中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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