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3号)
为支持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国务院于2016年4月12日批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涉及商业保险的事项有:
第四条“改革措施”之第(二)款“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的第4项:“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制度。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拓展专利保险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规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
第四条“改革措施”之第(四)款“健全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的第3项:“创新和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或与国内外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等方式,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鼓励在沪保险公司积极推出符合科技创新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以及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险保障方案。”